政策法规
联系我们
请在后台添加自定义HTML标签:ft_contact
政策法规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/ 政策法规 / 政策法规
市政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办理标准
点击次数:2114  更新时间:2018-02-15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  市政资质办理分为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,等级不同,申请所需的材料也不同。今天东南学院就给大家介绍下市政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标准。


  一级市政资质办理包括以下要求:

  1、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质量检测设备和施工机械。

  2、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,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。

  3、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.6亿元以上。


  4、 企业近5年承担过以下4项中的2项以上,且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主体工程承包或施工总承包,工程质量为合格。

  (1)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;

  (2)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
  (3) 排水工程、城市供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;

  (4) 公共广场工程、隧道、桥梁、城市道路。


  5、企业经理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;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;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;总工程师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。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; 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;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。


  以上就介绍了市政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办理标准,大家有了一定了解。更多关于南京建筑资质办理方面的知识,可以关注东南学院。